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的基本建设 :实验室可分为:原子吸收室、原子荧光室、离子色谱室、离子色谱室、液相色谱室、高温实验室、微生物检测室、放射室、更衣室,中央实验室,综合实验室,等(1)原子吸收室:原子吸收仪器应该放置在单独的实验室内(不与其它仪器混放);仪器上方有良好的排风装置,空气净化工程设备,原子吸收仪器室不得放置有机试剂,实验室应具备独立的钢瓶室,并具备相应的防爆设施,稳定的220V电源(220V±10%,无波动),避免与大型用电设备使用同相电源,空气净化工程,仪器室附近无震源,仪器室附近无强磁场,仪器室内安装空调,控温,除湿,仪器室应具备防异物进入措施(如防鼠等)(2)原子荧光室:原子荧光仪安装室至少应具有12平方米的面积,阳光不能直射仪器,潍坊空气净化,不能有除水暖气和空调外 的任何热源,墙壁和顶棚至好是经油漆刷过,防止一般涂料引起的掉肩扬尘,无腐蚀性气体、 通风良好,仪器室周围不得有很大的用电设备及强震动的机械。环境温度应为(15-30)°C,空气净化工程设计, 且相对稳定,相对湿度不大于75%。
重症护理单元(ICU)应满足以下要求:
A、重症护理单元宜采用不低于Ⅳ级洁净用房的要求,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,24小时连续运行。温度宜在20-26℃,相对湿度宜为40%-65%。对邻室维持+5Pa正压。
B、重症护理单元病房宜采用上送下回的气流组织,要注意送风气流不要直接送入病床面。每张病床均不应处于其他病床的下风侧。排风(或回风)口应设在病床的附近。